社区服务标准化的认识
社区服务在我国大中小城市的兴起和发展已经快20年的历史,在各级民政部门的积极引导下,依靠街道和居委会的参与和推动,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创造了许多经验,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块重要阵地,也成为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个重要窗口。但由于社区服务是互助性、公益性较强的社会活动,其组织者街道、居委会的群众性特点,一直以来社区服务的基本规范没有确立,社区服务质量的改进提高缺乏标准,社区服务质量的评价没有引进,所以影响了社区服务进一步开展。
9月5日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社区服务江苏省地方标准,这个标准包括《社区服务通用要求》(db32/t480--)、《社区服务家政中介服务规范》(db32/t481--)、《社区服务养老服务规范》(db32/t482--)三个标准,它们是标准化工作与社会化工作相结合的成果,也是服务标准化更广、更高的要求,是指导社区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的法规性文件,这在全国是超前的。但标准发布以来,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很好重视和有效运用,在江苏仅在南京玄武区等少数地方结出了硕果。全国范围内尚没有统一的社区服务标准,也即社区服务标准化没有提高到应有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