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标准
一、人员
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3-5名乡村医生,其中必须有一名女村医或女执业(助理)医师。
二、基础设施
占地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建筑要求功能社区合理,流程科学,整体环境简洁明快,设全科断诊室、治疗室、换药室、观察室、药房、健康教育室(预防保健室)和计生指导室,七室分开;砖混结构,隔间到顶,上有平顶或天花板,下有地砖或水泥地板,有供水设施;医疗垃圾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中处理;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公示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