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行内部控制评价实施细则
为规范和加强二级分行及县(市)支行(以下简称基层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根据《中国工商银行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结合基层行内部控制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对基层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评价时限为评价期当年。
第一章评价内容
第一条控制环境
一、基层行管理者责任。
基层行管理者应充分重视内部控制建设,明确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内部控制建设、监督和纠正;在劳动组织及制度办法发生变化时,管理者应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并及时修订部门及岗位责任制;管理者应按有关规定召开“案防”会议,听取内部控制工作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