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村务财务监督和公开制度
按照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村务、财务的管理,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形成有效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立村务监督机构。
1、村委会成立由3~7人组成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务、财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2、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责:监督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的执行;审查村务、财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征求并反映村民对村务、财务公开意见和建议;参与本村的经济项目及集体资产项目招投标;督促村民委员会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并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