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农技协”)的建设与管理,促进“农技协”的快速健康发展,在加快太子河区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更好地发挥“农技协”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太子河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是适应市场经济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由从事种、养殖业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户(专业户)自愿组织起来,在生产、技术、资金、信息、购销、加工、储运等环节实行自愿互利、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受益、自负盈亏,以提高农产品竞争能力,增加会员收入为目的的农村群众性联营经济合作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