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钢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
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乙方工程建设所需的钢材全部从甲方购买。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 得从其他渠道购买钢材,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_万元
整,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钢材,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生产产地,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 日内将该钢材送到乙方工地。如果甲方逾期货的价款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3.由于钢材市场价格变动频繁,每批货物的价格以甲方供货当日市场价格为参考,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