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法律援助制度在实际中的作用
工会法律援助是指各级工会及其法律援助机构依法为经济困难的职工当事人、基层工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制度,包括法律扶助和法律救济。工会法律援助主体是工会,一般由工会专门成立的援助组织及其成员代表工会实施援助行为。我国《工会法》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始于上世纪80 年代末90 年代初,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目前我国的经济关系、劳动关系等社会关系均发生了许多新变化,各种关系日趋复杂,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新矛盾,更加需要工会加大维权力度。为此,中华全国总工会于8月出台了《工会法律援助办法》,对该项工作进行规范。各地工会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从维权主体、对象、范围等方面都有所突破。这些维权模式的共同之处在于:充分挖掘工会法律援助制度潜力,形成了社会化的维权渠道、职业化的维权队伍与法制化的维权手段相结合的现代工会维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