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建立办案协作区制度的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能力和水平,保证查办案件工作的质量,有效整合办案力量,加大对违法违纪的惩处力度,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根据市纪委《关于深入推进乡镇办案协作区工作的意见》(安纪发[2009]3号)文件精神,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县建立办案协作区制度。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创新办案工作机制,有效整合乡镇、部门纪委(纪检组)办案力量,提高办案效率,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