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村社区干部管理的规定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区)委员会:
加强村(社区)干部规范化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干部队伍,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现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就村(社区)干部规范化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村(社区)干部的选拔与培养
以机制作保证,严把入口关,建立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的村(社区)干部选拔机制,注重从致富能手、复员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中选拔村(社区)干部。在村(社区)支委的产生上,继续推行“群众推荐、党内推荐、党内选举”的“两推一选”办法,将群众意愿与组织意图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村(社区)委员会的产生上,严格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符合任职条件的村(社区)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任用。是镇党委管理的村(社区)党支部委员由镇党委下文任命,是由村(社区)民直接选举的村(社区)委会干部,按《村(社区)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社区)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由村(社区)民直接选举后报镇政府,由镇政府颁发《当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