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单传递管理制度
1、业务工作人员管理用电申请,按户名、日期、用电性质,进行编号登记,一般灯力用户申请用电、变更用电地址、电表分户,当日填写工单。一天内分送有关部门办理,用电申请一般不要托别人转交。对填写不合格要求的申请,业务人员、勘查、装接人员可以退回。大宗工业(包括增容)专用变压器用电、业务人员向领导汇报审查,经上级审批后,填写工单,在即日内送有关部门办理。
2、查勘人员接到关工单后,一般情况下一天内到现场查勘,按有关规定查勘、定位、发给用户报装认可书,全面、正确填写工单,不同意用户申请内容的,应向用户解释清楚。
3、大宗工业、专用变压器新增、移位、查勘人员接工单后,一天内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设计标准,技术要求按有关规定办理,高配室和电力设计图纸,资料由用电副所长审查核准,最后报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