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行风监督制度
一、全局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践行“三个代表”,切实履行统计工作的各项规定。在统计工作中,应该严明法纪,秉公办事,勤俭节约,自觉抵制种种不正之风,克服消极腐败现象,正确运用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办事制度,增强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对统计调查项目许可的审批和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各项收费的标准等内容,都必须按阅办程序及规定时限办理,严禁批人情地,减免人情费。同时要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局各业务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坚持原则,廉洁从政,不得借助手中权力和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以地谋私;不得拉关系,讲人情,拿政策原则作交易;坚决防止和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弄权渎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