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首问首接责任制
为进一步加强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方便群众办事,促进公众监督,促进干部队伍的作风转变,树立东侨开发区良好的社会形象,在及时处理和解决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工作中实施首问责任制,在第一时间迅速解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出现的问题。
一、首问责任制和责任人
首问责任制是指其他单位和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时,所接触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员,都负有接待、答询、处理、解决、办理或协助办理的责任制度。第一位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首接责任人。首问首接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提供优质服务。属责任人业务范围的应负责接待解答,一次性告知办事程序,能办的事项应及时予以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应采取积极主动的便民服务措施予以受理、解答;不属于责任人职责范围的,应耐心说明情况,不得出现冷漠、傲慢的态度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