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易货产品暂行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易货产品管理工作,保障易货产品有效地利用,强化内部控制,从而充分发挥易货产品在对外业务交往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易货产品指:经公司领导批准,各部门以项目、会议、劳务等形式换回的实物资产。由办公室为各部门直接批量购置或定制的,专门用于对外公关工作或业务交往的纪念物品不包括在内。
第三条 公司项目管理部、办公室和财务部为易货产品的管理和监督部门。项目管理部负责易货合同的审核与合同保管,办公室负责易货产品的实物管理,财务部负责对易货产品进行收入确认,并对整体管理流程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