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证照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各类证照的管理,进一步盘活公司无形资产,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高效运转,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证照的管理。包括总公司和下属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行业经营许可证、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房产证、土地证及经营运转中所需的各类证件及公司统一为员工办理的健康证、工作证等。
二、办公室是公司证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各种证照的申报、登记、变更、年检、注销;证照的保管、登记、备案。在办理证照过程中有关部室根据职责承办部分事项和全部事项。
三、各类证照由办公室(财务)登记造册,委派专人统一管理。证件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各类证照,如出现损坏或丢失,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外,并与发证机关联系,及时办理证照的挂失和补办手续,同时由质检部追究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