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务报销流程规定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保持工作的规律和连贯性,根据实际运行情况特对报销流程作如下规定:
一。请款单报销流程
1.若有供货商发票未到而需先付款的,应先填写请款单,注明日期、供货单位、付款用途、金额及付款方式(现金、支票、电汇等),交财务主管审核,副总经理签字认可,并由总经理签字同意,方可向财务部支取款项(现金或支票等);
2.申请人应尽快向供货商索取发票交还财务部,以便财务做帐;
3.供货商发票一到,应将该发票对应的请款单连同财务及副总签字确认后的报销单一起报送总经理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收取报销单,归还请款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