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奖励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精神,落实街道与区委、区政府签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制定本考核办法,作为年终考核评估兑现奖惩依据。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
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为工作重心,以改革创新、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为主线,强化求实,严格落实现行生育政策,坚持“综合评估、奖优罚劣”的原则,对社区居委会进行考核评估。